關于2016屆本科畢業生戶口遷移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學院:
因近期戶籍地公安機關對高校戶籍管理方式進行了調整,如按照往年畢業生戶口遷移模式,無法按期完成2016屆本科畢業生的戶口遷出,為避免因戶口遷移問題影響畢業生離校及證書的發放,務請各位老師督促畢業生注意以下幾點:
一、畢業生可攜帶身份證于6月13日前到保衛處單獨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二、如需保衛處代辦戶口遷移,畢業生必須在6月12日前登錄離校系統填寫戶口遷移信息;
1、戶口遷移地址默認為就業單位名稱,如單位對遷移地址有明确要求,按照單位要求填寫。
例:XX省+XX市+就業單位名稱(或單位要求的地址)
2、畢業生戶口遷回原籍,戶口遷移地址為家庭詳細戶籍地址(以家庭戶口本首頁地址為準)。
例:XX省+XX市+詳細戶籍地址
3、升學本校的畢業生填寫:升學南航XX學院;在本校就業的畢業生填寫:就業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4、戶口領取地址欄無需填寫。
聯系電話:84892460
保衛處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