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養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伟德 官网
2017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細則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06〕14号)、《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号)、《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号)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關于做好2017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6]61号)的要求,我院2017屆本科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全面展開。按照學校的統一安排,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制定了學院的選拔、推薦辦法和工作程序。
1、組織領導
成立了學院推免工作小組(簡稱“推免工作小組”),負責學院的選拔推薦工作,成員如下:
組 長:姜斌 劉建成
組 員: 王曉琳 賴際舟 沈伯秀 阮新波 宋曉峰
秘 書:王俊彥 陶琨 湯呈懿
2、推免名額分配
學校分配至我院的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名額為102人,包含本碩(博)連讀培養名額40人、卓越班4人、國防專項1人、參加競賽活動獲得推免資格的名額3人、學生管理2人。候補名額5人。學院推免工作小組将結合專業學生人數及專業特點進行測算,把推免名額公平合理分配至學院各本科專業。
3、推薦條件
2017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的推薦條件應滿足《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優秀本科生推薦工作的暫行規定》(校教字〔2005〕126号)中第三條的要求。現将推薦條件的有關具體事項明确如下:
1)所有學生均為應屆畢業年級學生,需通過全部應修的必修課程,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2)2015-2016學年具有本碩(博)連讀資格的學生,學年考核須合格。
3)參加卓越工程師班選拔的學生,其成績要求為前三年必修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不低于3.2。
4)參加普通班選拔的學生,其成績要求為前三年必修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不低于3.2。
5)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大學生競賽級别認定表》中列為Ⅰ級甲等的競賽中獲最高級别獎、第二高級别獎的學生(獲最高級别獎的團隊取前三名,獲第二高級别獎的團隊取前二名)參加推免,其前三年必修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不低于3.0。
6)拟推薦“支教專項”的學生,其前三年必修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不低于3.0。
7)申請推薦“專長潛質”的學生須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大學生競賽級别認定表》中列為Ⅰ級甲等、Ⅰ級乙等、Ⅱ級甲等競賽中獲獎,或以第一作者發表SCI、SSCI論文,或在大學期間以第一完成人獲得發明專利,并具有較強研究和學習能力,由兩名以上教授聯名推薦(其中一名須為拟接收該學生的教授)。主持并完成國家、省或校級創新項目的學生将優先考慮。在素質能力方面表現突出,參與重要社會工作,并獲得學校相關嘉獎的,經校推免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其要求可适當放寬。
8)拟推薦“國防專項”的學生,其前三年必修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不低于3.0。
9)拟推薦“師範專項”的學生,其前三年必修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不低于3.0。
10)在校期間應征入伍,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學生,可單獨申請推薦免試研究生。經校推免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其課程學習成績要求可适當放寬。
11)凡獲得各種義務類獎學金(國防獎學金、國防科技獎學金等)的學生,必須經設獎單位同意、學生處審核後方可推薦。
12)對于目前仍在國外交流,無法進行學分互換認定的學生,根據國内必修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進行排名(不得少于2個學年),且須由兩名國外教師推薦(其中一名須為該學生的指導教師或主修課程的老師),同時提交國外主修課程成績單,經本學院推免工作小組審核同意後方可推薦。
13)自動化(航空電子與控制)等中外合作班的學生,除滿足學校推薦條件外,英語成績要求不低于雅思6.5分或者托福95分。
4、推免排名規則
根據前三年必修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按專業對學生進行排名;依照推薦條件和推免名額分配情況,采用績點從高到低的原則确定各專業推免選拔的學生名單。如排名時出現入選最低績點有多名學生的情況時,由學院組織專家組進行面試(每組成員不少于5名老師,其中至少3人應具有研究生導師資格),根據面試成績确定以上相同績點學生的排名。
未獲得卓越班專項推免資格的學生将與普通班學生一同排名。
候補名額使用時,優先按專業替補,在相應專業沒有候補名額時再按候補排名替補。
5、工作程序
1)公布本學院推免排名規則,按前三年必修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對各專業學生進行排名。
2)依照推薦條件和推免名額分配情況,遵照學院推免排名規則确定學院推免選拔的學生名單。
3)公布學院确定的推免學生名單。
4)推免名單上報校推免領導小組審核,審核通過後進行公示。
5)學院對拟推薦“專長潛質”和“國防專項”學生的推薦材料進行審核及公示。
6、工作計劃
1) 2016.9.10前:學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組,制定學院推薦免試工作細則,提交校推免領導小組審查,并全面展開學院推免工作;
2) 2016.9.12前:召開學院大會進行動員,解讀推免工作辦法。
3) 2016.9.14前:對學生按績點進行排名,對需要通過面試确定排名的學生進行面試,完成學院推免選拔的學生名單的确定,并将拟推薦名單上報教務處審核;将申請“專長潛質”和“國防專項”材料上報教務處。
4) 2016.9.14前:學院公示拟推薦名單,公示期為10天。
5) 9月28日~10月25日為錄取階段。學院開展錄取宣傳,統計推免學生收取接受函以及選擇錄取單位情況。
7、其他
本細則未涉及部分可參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關于做好2016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6]61号)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優秀本科生推薦工作的暫行規定》(校教字〔2005〕126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伟德 官网
2016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