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鑒于基本科研業務費項目已嚴格要求使用公務卡報銷,考慮到出國人員無法使用公務卡開支經費,經研究決定,允許項目負責人調整年度經費執行。具體要求如下:
1.項目負責人當年出國時間超過6個月的,可申請調整年度經費預算;項目年度經費預算調整比例,不得超過當年出國時間所占比例。
2.項目負責人可以申請将項目2017年度部分預算經費延緩至2018年執行。
3.項目負責人的出國時間以人事處師資辦公室檔案為準,經費執行調整申請必須經過所在單位審核。
4.請需要調整基本科研業務費項目2017年度經費的負責人,于2017年1月6日前将紙質基本科研業務費項目經費執行調整申請表一式一份(附件2)交至科技部626室。
聯系人:張小蘭 電話:84892758
附件:
1.2017年度基本科研業務費可調經費項目清單
2.基本科研業務費項目經費執行調整申請表
科技部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