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根據《财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科技人員取得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财稅〔2018〕58号)、《關于科技人員取得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有關個人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稅總局公告2018年第30号)規定,現将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發放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相關規定
1.學校從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中給予科技人員的現金獎勵,可減按50%計入科研人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2.接受獎勵的科技人員是指對完成或轉化職務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包括在項目正式合同、計劃任務書或者論文、專利及獎勵證書上署名的人員。
3.科技成果範圍包括專利技術(含國防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權、生物醫藥新品種,以及科技部、财政部、稅務總局确定的其他技術成果。
4.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是指學校在取得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三年(36個月)内獎勵給科技人員的現金。“三年(36個月)内”,是指自學校實際取得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之日起36個月内。分次取得科技成果轉化收入的,以每次實際取得日期為準。
5.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應當簽訂技術合同,并根據《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由科學技術研究院向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提交審核登記,并取得技術合同認定登記證明。
6.科學技術研究院需對學校科技人員取得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相關信息予以校内公示并備案,公示信息應當包含科技成果轉化信息、獎勵人員信息、現金獎勵信息、技術合同登記信息、公示期限等内容,公示期限不得低于15個工作日。具體公示與備案要求請咨詢科學技術研究院。
二、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發放要求
1.申報時間: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發放申報期為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具體申報期限為當月的11日至25日。同一項目每年最多申報2次。
2.申報材料及流程:
(1)經過公示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負責人填寫《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備案表》(附件),提交科學技術研究院簽批,電子件發送至shuiwu@nuaa.edu.cn郵箱。
(2)項目負責人通過财務處網上财務平台“薪酬發放管理系統”預約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金額。将應發獎勵金額平均分成兩張預約單填寫,其中 “發放項目”分别選擇“技術成果獎勵”及“技術成果獎勵免稅”。兩張預約單合計金額應與《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備案表》的金額相一緻。
(3)項目負責人将紙質《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備案表》及《校内人員其他工薪收入發放表》(預約單)提交至财務處綜合計劃科(綜合樓309房間,聯系電話84896065)審批。審批後的《校内人員其他工薪收入發放表》(預約單)請送至财務處預約收單櫃台(綜合樓300房間),完成預約手續。
附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備案表》
财财務處
2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