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處、直屬單位,各有關單位:
為了保證國有資産的安全與完整,提高資産使用效益,加強儀器設備類固定資産的監督管理,根據《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暫行辦法》(财政部令第100号)、《行政事業單位資産清查核實管理辦法》(财資〔2016〕1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國有資産管理辦法》(校資字〔2019〕6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儀器設備類固定資産清查盤點實施細則》,現開展儀器設備類固定資産清查盤點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準日
本次資産清查盤點基準日為2020年9月30日,即在此時間之前購建(含受贈)的儀器設備類固定資産(以下簡稱“固定資産”)均在盤點之列。
二、清查範圍
1.各單位占有或使用的儀器設備與家具;
2.各單位占有或使用的文物及陳列品(含受贈的各類型飛機及部件)。
三、清查内容
本次清查以新版“固定資産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為基礎,通過移動盤點端(“i南航”最新版-“國資管理”-“移動盤點”,僅限安卓系統手機)逐一掃描固定資産上的二維碼後,對固定資産的名稱、規格型号、數量和存放地點、使用人、責任人等信息進行認真确認并拍照上傳,對信息有誤的資産信息及時更新。
四、清查方式
此次清查采取各單位自查和學校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各單位首先通過以賬對物、以物對賬的方式對本單位固定資産進行自查,及時在“固定資産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上對固定資産變動信息進行更新并上報相關清查材料;國有資産管理處組織清查組在各單位自查的基礎上進行抽查,并進行評分。
學校重點對賬實相符情況、固定資産二維碼标簽張貼情況、存放地點、責任人(是否為各單位在職在崗人員、是否為實際責任人)、閑置情況進行抽查,并對抽查情況進行打分。
五、清查要求
1.精心組織。此次固定資産清查盤點首次使用移動盤點端進行盤點,各單位應認真組織學習,周密布置,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實施方案,逐級落實工作任務,責任到人,保證清查工作質量和工作進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2.嚴肅紀律。各單位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固定資産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提交的固定資産清查工作結果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擔責任。
3.及時總結。各單位根據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全面總結、認真分析,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規範固定資産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資産管理制度。
六、提交材料及時間
此次清查盤點基礎數據以國有資産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為準,請各單位于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單位自查,并提交《固定資産清查盤點報告》、《固定資産盤點彙總表》(“固定資産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中可根據手機端盤點結果導出)、《固定資産清查盤虧申請表》、《固定資産清查盤盈申請表》,電子版發送至zck@nuaa.edu,紙質版須主要負責人簽字、單位蓋章後送至明故宮校區行政樓324辦公室。
固定資産移動盤點端操作指南詳見附件。
清查聯系人及電話:盧佳妮 劉潔 84896022
報廢聯系人及電話:喬 蓉 13851653756
1.關于開展2020年儀器設備類固定資産清查盤點工作的通知.doc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