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 年度江蘇省高校科學研究成果獎評選推薦工作的通知》(蘇教辦科函〔2021〕14 号),2021年度江蘇省高校科學研究成果獎評選推薦工作已經啟動,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範圍
江蘇省高校科學研究成果獎分為高校科學技術研究成果獎和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兩類,凡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的創新性成果、公開出版的學術著作、正式發表的論文、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被相關工作部門采納或得到領導批示的研究報告等可以根據研究類别推薦相應獎項,第一完成人須為省内各普通高校(含内設機構)及其在職在崗人員。
二、推薦條件
推薦江蘇省高校科學研究成果獎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堅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學術道德和學術規範,觀點鮮明,論據充分,資料翔實,數據準确,邏輯嚴密,方法科學,在理論上有建樹,在學術上有創新,體現政治标準與學術标準的統一。
(二)在解決科研工作實際問題上有突破,為促進科研發展提供了具有重要參考價值的意見和建議,有利于提升培養質量、提高教學效果。
(三)具有較強的理論前沿性、學術創造性和實踐應用價值,對推進學科建設和理論發展、促進科技進步、服務黨和政府的重大決策,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領域的重大問題發揮顯著作用,産生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高校科學技術研究成果獎和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項目推薦具體條件按有關實施細則執行。
三、評選名額
(一)高校科學技術研究成果獎設一等獎20項、二等獎60項、三等獎120項。
(二)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設一等獎20項、二等獎80 項、三等獎200項。
根據推薦成果的質量及水平,允許各等級獎項有空缺。
四、有關要求
(一)同一研究成果在同一評選年度内隻能申請高校科學研究成果獎之中一類獎項,不得兼報。已獲其中任一類獎項的成果,不得再推薦高校科學研究成果獎的其他類獎項。已獲某一類一等獎以下獎項,如無重大創新成果,不得重複推薦該類更高一級獎項。已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獎勵的成果不能推薦參評。
(二)研究成果由2個及以上單位或個人共同完成的,由成果第一完成單位或第一完成人推薦。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過5人,主要完成單位一般不超過3個。
(三)我校推薦名額:高校科學技術研究成果獎15項、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40項。
五、申報流程
(一)高校科學技術研究成果獎
1.請各單位于5月25日前按通知要求,将《江蘇省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研究成果獎勵推薦書》(見附件1)及附件材料、《2021 年度江蘇省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研究成果獎推薦項目彙總表》(見附件2)各1份,以學院為單位統一報送科研院成果辦(明故宮校區行政樓604室)。同時将上述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jingyao@nuaa.edu.cn,逾期不再受理。
2.科研院将根據申報限額,邀請專家對申報的成果進行評審,擇優上報。
3.請通過評審獲得上報資格的申報人于6月2日前将正式申報材料報送至科研院成果辦。
高校科學技術研究成果獎正式申報材料包括:(1)《江蘇省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研究成果獎勵推薦書》及附件材料用A4 紙雙面印制(附件材料不得多于規定頁數),裝訂成一冊,一式6 份及電子版。(2)《2021 年度江蘇省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研究成果獎推薦項目彙總表》一式1 份及電子版。
(二)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
1. 請各單位于5月25日前将正式申報材料以學院為單位統一報送至科研院成果辦,逾期不再受理。
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正式申報材料包括:(1)《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推薦表》(見附件4)一式2 份及其電子版。(2)《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申報彙總表》(見附件5)一式1 份及其電子版。(3)推薦成果一式2 份(套),統一在成果封面右上角加标簽,注明學校、推薦人、所屬學科。專著類成果須提交專著原件2 本(套);論文類成果須提交期刊原件及複印件各1 份。複印件應包括期刊封面、版權頁、目錄及正文;研究報告類成果須同時提交成果摘要和報告全文一式2 份。(4)推薦成果附件材料(隻包括獲獎證書、引用情況證明、采納證明或領導批件)一式2 份,統一用A4 紙雙面複印,于每份推薦表之後一并裝訂。采納證明或領導批件須提交原件,教育廳審核後退還。
2.科研院将根據申報限額,邀請專家對申報的成果進行評審,擇優上報。
聯系人:王萍 姚靜
聯系電話:84892160
Email:jingyao@nuaa.edu.cn
注意:接教育廳最新通知:教育廳高校科技成果獎由于個别指标(如頁數、完成人)有微調,為便于組織材料,凡是偏緊的,一律按照細則偏寬要求:如頁數附件要求30頁,而細則要求不超過40頁,就按照40頁準備;再如完成人數,正文要求一律不超過5人,而細則對不同的獎種規定了不同的人數,也按照細則準備。成果完成時間必須規定的時間段。
科學技術研究院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