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于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教育部 财政部關于印發<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文件要求,今年教育部下達給我校本科生國家獎學金名額162名,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552名。現将具體事項說明如下:
一、評審對象和标準
國家獎學金的獎勵對象為在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本科學生中特别優秀的學生,獎勵标準為8000元/人;
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獎勵對象為在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本科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勵标準為5000元/人。
二、評審方法及指标分配
各學院具體分配名額見附件1,其中:
1.國家獎學金依據學院(2018級-2020級)學生總數按比例分配,國家勵志獎學金依據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2018級-2020級)總數按比例分配。
2.各類培優班國家獎學金名額單列,在不超學院總額的情況下可根據學院具體情況内部調整分配名額;國家勵志獎學金不單列名額。
3.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采取個人申報,學院組織評審,等額上報,學生處審核。
4.原則上國家獎學金與國家勵志獎學金不兼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與特别獎學金不兼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與其他各類獎學金榮譽可兼得,獎金就高發放。
三、國家獎學金的申請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行為;
(三)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四)滿足以下條件之一者:
1.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2020-2021學年學習成績和綜合測評成績排名都位于評選範圍内前10%(含10%);
2.其他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其學習成績或綜合測評成績排名可适當放寬至30%。其他方面表現突出是指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藝術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别優秀,具體如下:
(1)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立自強的實際行動,在本校、本地區産生重大影響,在全國産生較大影響,有助于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2)在學術研究上取得顯著成績,以第一作者發表的通過專家鑒定的高水平論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學術專著(須通過專家鑒定);
(3)在學科競賽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國際和全國性專業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等競賽中獲一等獎(或金獎)及以上獎勵;
(4)在創新發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科研成果獲省、部級一等獎及以上獎勵或通過專家鑒定的國家專利(不包括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
(5)在體育競賽中取得顯著成績,為國家争得榮譽。非體育專業學生參加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高水平運動員(特招生)參加國際和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集體項目應為主力隊員;
(6)在重要文藝比賽中取得顯著成績,參加全國大學生藝術展演獲得一、二等獎,參加省級藝術展演獲得一等獎;藝術類專業學生參加國際和全國性比賽獲得前三名。集體項目應為主要演員;
(7)獲全國十大傑出青年、中國青年五四獎章、中國大學生年度人物等全國性榮譽稱号;
(8)其他應當認定為表現特别突出的情形。
四、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申請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行為;
(三)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四)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原則上優先推薦獲得2020-2021學年優秀學生獎學金的學生;
(五)需經過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
五、評審程序
(一)學校發布評獎通知,學院組織符合條件的同學申報;
(二)各學院組成評獎委員會,組織國家獎學金的院級公開答辯,評審委員會由院領導、教師、輔導員和學生代表等組成,評審确定等額推薦獲獎名單,評審結果面向本學院全體師生公示;
(三)各學院将獲獎名單和相關評審材料提交學生工作處;
(四)學生工作處複審,拟定學校推薦獲獎學生名單并面向學校全體師生公示;
(五)全校推薦名單公示無異議後,報校領導審批,上報教育部;
(六)教育部确定獲獎名單後,發放獎學金和證書。
六、材料報送要求
1.文本材料報送至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1)《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件2,一式叁份);
(2)《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附件3,一式一份);
(3)《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附件4,一式一份);
(4)《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附件5,一式一份);
2.電子材料發送至奧藍上報材料《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申報材料報送【10月20日17:00前】》:
(1)《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
(2)《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
3.報送材料的要求:
(1)各學院應嚴格按照規範(附件6)填寫《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正反面打印,表格為一頁;【特别重要,務必按照規範填寫,若學校審核材料發現填寫不合規,将全部打回重新填寫】
(2)各學院提交的《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紙質版每頁表頭均需加蓋單位公章,且必須與上報的電子版内容一緻(包括名單順序)。請仔細審核上報材料中學生的姓名、學号和公民身份證号碼,切勿出現錯誤的情況,否則将影響獎學金的正常發放和獎狀的正确制作。
4.報送材料的截止時間:10月20日17:00前。
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7日
2021年本科生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工作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