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研究
伟德 官网安全生産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對安全生産工作的監督、管理,确實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産方針,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發生,保障學院師生的生命和财産安全,切實為做好教學科研工作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責任意識,學院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産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黨委書記、院 長
副組長:分管副院長、分管院長助理
秘 書:學院黨政辦主任
成 員:各系所中心主任、實驗室主任、各單位安全員
領導小組成員及聯系方式見附件1。
第三章 安全生産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本單位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必須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繼續發生和蔓延,并在第一時間向本單位領導小組報告,同時啟動應急指揮系統,具體程序如下:
1.迅速報告
發生事故部門必須将發生事故的性質、時間、地點、聯系人、電話等報告給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2.現場控制
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安全事故發生報告後,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首先采取措施保護工作人員和公衆的安全,保護環境不受污染,控制事态發展;負責現場警戒,劃定緊急隔離區,不讓無關人員進入,保護好現場;迅速、正确判斷事故性質。
3.現場報告
根據現場情況,由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将事故發生時間、地點、造成事故危害程度等主要情況報告學校、衛生、公安等相關部門。
4.現場處置
等待相關部門到達現場的同時,采取相應措施,使危害、損失降到最小。針對相關安全事故,應立即進行現場救助,組織人力将受傷人員送往醫院。
5.查找事故原因
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現場進行調查以及處理等工作,查找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将事故處理結果及時上報公安、衛生等上級行政主管部門。
6.警報解除
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或修改防範措施,加強日常環境安全管理,杜絕類似事故發生。
第四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第一條 按照學校要求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對全體教職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第二條 對新入職的教職工要進行消防安全測試。
第三條 宣傳教育培訓采取學校與學院、學院與各基層單位集中或分散相結合、定期或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
第四條 如學院有重點工種,需參加相關的專門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第五條 學院和各基層單位對所組織培訓的時間、内容及接受培訓人員要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并存檔。
第六條 宣傳教育培訓内容:
(一)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五)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第五章 防火巡查、檢查
第七條 防火巡查、檢查應由各基層單位的消防巡查員負責進行。
第八條 消防巡查員在檢查過程中,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向學院、學校報告;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對巡查、檢查發現的問題應立即維修。
第九條 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存檔備查。
第十條 防火巡查應包括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密;
(五)清除煙頭、發熱源等雜物情況;
(六)其它需巡查的情況。
第十一條 防火檢查應包括以下内容:
(一)火災隐患整改及糾正、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水源狀況;
(四)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設置和功能狀況;
(五)學院重點工種人員及教職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六)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七)其它需進行防火檢查的内容。
第六章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
第十二條 學院樓群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并按規範要求設置,應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第十三條 防火門應保持常閉狀态,并應向疏散方向開啟。
第十四條 學院各基層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定期檢查疏散标志和應急照明等疏散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第七章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
第十五條 學院的消防設施、器材,由學校保衛處統一發放,并由學院各個基層單位的消防安全員管理。
第十六條 消防設施、器材的周圍,不得堆放物品,要便于提取使用。
第十七條 未經學校和學院許可,任何單位和教師、學生個人不得擅自挪動或動用消防設施、器材。
第十八條 消防設施、器材使用後,要立即進行維護保養、更新。
第十九條 非正當使用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屬維護不當導緻損壞的,連帶追究學院各基層單位安全負責人責任。
第八章 火災隐患整改
第二十條 對教學科研樓和實驗樓存在的火災隐患,各責任單位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第二十一條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當責成各基層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立時整改并督促落實:
(一)違章進入生産、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二)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四)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态,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六)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第二十二條 對其他問題,各基層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确定整改措施、期限整改。
第二十三條 積極落實防範措施,減少火災隐患,保障安全。
第二十四條 對于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時可能發生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将嚴重危機人身安全的場所,應當停止相關的教學科研活動。
第二十五條 火災隐患整改完畢,應将整改記錄報送學院和學校存檔。
第九章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條 用火安全管理
(一)學校内不經學校批準,任何教師和個人都不許在校園内使用明火;
(二)在辦公、教學區域、學生宿舍等公衆聚集場所,嚴禁使用石油液化氣爐、煤油爐、酒精爐、蠟燭等危害其安全的燃具;
(三) 在實驗室上實驗課時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師在場,并向學生講清楚怎樣用火和注意防火。
第二十七條 學院用電安全管理
(一)沒有電工合格證的任何人不得進行用電維修、安裝、改造等工程;
(二)除實驗室進行教學科研活動的正當需要外, 嚴禁在校園内随意拉設電線;嚴禁在辦公室、學生宿舍、庫房、實驗室,使用電爐、烤火爐、電飯鍋、熱得快等電熱器,嚴禁超負荷用電;
(三)電氣線路、教學儀器設備的安裝應由校内或雇聘校外持證電工負責;
(四)學院各辦公室、實驗室、研究生工作室等,在下班後或節假日,應按規定該關的電源一律予以關閉;
(五)不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内私用電熱棒、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
第十章 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
(含防雷、防靜電)
第二十八條 學院教師如因教學科研需求,配備電氣設備,應按規定正确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
第二十九條 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标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第三十條 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随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第三十一條 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
第三十二條 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隐患。
第三十三條 設備使用完畢後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第三十四條 除已采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内嚴禁使用明火。
第三十五條 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第三十六條 場所内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标識,每一位教職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第十一章 義務(兼職)消防隊組織管理
第三十七條 義務(兼職)消防隊主要由學院各基層單位的消防安全員組成。
第三十八條 義務(兼職)消防隊員要服從學校保衛處和學院的統一調度、指揮。
第三十九條 各基層單位要根據人員變化情況對義務(兼職)消防隊員及時進行調整、補充。
第四十條 培訓主要内容包括:
1.防火、滅火常識,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範圍。
2.消防設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3.火災撲救、組織人員疏散及逃生方法。
4.火災現場的保護。
附件1
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 ||||||
職 務 | 姓 名 | 聯系電話 | 職 務 | 姓 名 | 聯系電話 | |
組 長 | 李文雷 | 13951033058 | 組 長 | 陳 謀 | 13813851435 | |
副組長 | 魏佳丹 | 13913861813 | 副組長 | 陳傑 | 13813862956 | |
秘 書 | 劉斐文 | 13621597436 | 成 員 | 張志先 | 13605176652 | |
成 員 | 18551852606 | 成 員 | 肖士敏 | 13851934141 | ||
成 員 | 郝振洋 | 18061859068 | 成 員 | 楊 岚 | 18061793207 | |
成 員 | 李開宇 | 13701586625 | 成 員 | 陳旺才 | 15651620610 | |
成 員 | 祝橋橋 | 18066105835 | 成 員 | 章 潔 | 18936034305 | |
成 員 | 李春濤 | 13770925493 | 成 員 | 趙振根 | 13101889700 | |
成 員 | 張 砦 | 13851798450 | 成 員 | 林雅潔 | 13813988701 | |
成 員 | 方天治 | 13776646267 | 成 員 | 李 星 | 13667690416 | |
成 員 | 王新華 | 13914734343 | 成 員 | 陳文明 | 13913396121 | |
成 員 | 陳 虢 | 13913333818 | 成 員 | 楊雅敏 | 13584068797 | |
成 員 | 孫春貞 | 13584057992 | ||||
其它應急聯絡電話 | ||||||
相關政府部門 | 聯系電話 | |||||
市環保局電話 | 12369 | |||||
市衛生局電話 | 12320 | |||||
市公安局電話 | 110 | |||||
市急救中心電話 | 120 | |||||
市疾控中心電話 | 12320 | |||||
火警電話 | 119 | |||||
校保衛處 | 52112110 | |||||
校醫院 | 52119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