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大型儀器設備測試費申報及結題的通知

作者: 審核人: 訪問量:234發布時間:2022-09-23

各學院及相關單位:

為提升大型儀器設備使用率,讓青年教師充分利用我校高水平科研平台,促進學科交叉發展,根據《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大型儀器設備共享基金管理細則》相關規定,學校組織開展2022年大型儀器設備測試費申報及2021年測試費結題工作。現将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年大型儀器設備測試費申報

(一)資助範圍

1.申請使用設備範圍:在學校大型儀器設備共享管理平台(gx.nuaa.edu.cn)公布且可預約的設備,使用率低的設備優先支持。

2.申請對象:全校教師、實驗技術人員以及經導師批準的研究生和高年級本科生。導師和其研究生不能重複申請。

(二)資助原則和要求

1.優先支持35歲以下、科研經費較少的青年教師以及參加國家、省部級科創項目或學科競賽的學生。

2.優先支持跨學科、跨學院申請,不支持使用本人所在實驗室、機組或課題組的共享設備。

3.項目按年度申請,每人每年隻限申報1個項目,每個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1萬元,一年内使用完畢。

(三)工作流程及要求

1.申請人提交申請。2022年10月10日前,申請人根據實驗需求在大型儀器設備共享管理平台(gx.nuaa.edu.cn)“基金管理”模塊填寫共享基金申請,并提交儀器設備所屬平台(機組)審核。

2.儀器設備所屬平台(機組)審核。2022年10月12日前,儀器設備所屬平台(機組)對申報人提交的申請進行審核,并提交所在院級單位。

3.院級單位彙總。2022年10月14日前,院級單位彙總本單位基金申請,并在系統内完成審核。

4.學校評審。2022年10月25日前,學校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确定資助名單及額度,經網上公示後立項實施。

5.其他說明。根據獲資助額度,國資處在大型儀器設備共享管理平台内直接授權,預約使用時選擇“大型儀器設備共享基金”賬号即可。在發表論文或成果鑒定時,應注明“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大型儀器設備共享基金資助”。

二、2021年大型儀器設備測試費結題

(一)結題範圍

2021年學校立項資助的11個項目(附件)。

(二)工作安排

1.提交總結。2022年10月7日前,2021年測試費受資助人在大型儀器設備共享管理平台“基金管理”模塊填寫共享基金總結,提交所在單位審核。

2.院級單位審核。2022年10月12日前,受資助人所在院級單位對其經費使用、取得成效情況進行審核。

3.學校審核。2022年10月17日前,國資處組織審核。

4.其他說明。凡未申請結題的,資助經費回收,兩年内不得申請測試費資助。

聯系人:殷老師,聯系電話:84892765。

 

 

附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1年度大型儀器設備測試費資助名單.doc

 

 

國有資産管理處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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