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有關單位:
為有效改善、提升我校實驗室建設條件與水平,保障實驗室安全運行,充分發揮實驗室對教學科研及人才培養的支撐作用,促進實驗資源開放共享及科技創新,結合學校發展規劃和“雙一流”建設目标,現開展2022-2024年度“實驗室品質提升工程”建設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科學規劃、突出重點、資源共享、提高效益、持續發展”的指導思想,以學科為導向,重點投資,重點保障,高标準開展實驗室建設。“實驗室品質提升工程”建設工作以全面提高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宗旨,以提升實驗室基本條件為核心,加強人才培養條件保障能力建設,促進實驗室持續發展。
二、申報範圍及申報主體
“實驗室品質提升工程”資助項目分為實驗條件建設項目和安全條件建設項目。
(一)申報範圍
1.實驗條件建設
用于校内教學、實驗、實習實踐所必需的儀器設備的購置。圍繞人才培養和科技創新,統籌實驗教學、教學科研融合和創新創業等需求,對實驗室進行整體規劃、廣泛論證、統一投入,基礎做強、專業做優,帶動教學資源的優化整合。
優先支持如下内容:
(1)面向量大面廣的本科生、研究生教學實驗,以及面向全校的公共實驗平台的建設等;
(2)國家級、省部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持續建設;
(3)新專業、國家一流本科專業相關的教學實驗室建設;
(4)科研成果向教學項目轉化,開展虛拟仿真實驗教學項目建設以及自制儀器設備建設等。
2.安全條件建設
用于改善實驗室技術安全條件的設備建設。如安全應急設施配備、危險化學品及危險廢物暫存條件改善、實驗室通排風與尾氣淨化設備等,以防止安全生産事故發生或在發生安全事故時開展應急處置,從而提升實驗室安全保障水平。
(二)申報主體
實驗條件建設項目分為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由學院/直屬單位統籌申報,每個學院/直屬單位申報項目不得超過2項,其中重點項目不得超過1項;安全條件建設項目以學院/直屬單位為主體,最多申報1項。
1.實驗條件建設重點項目:重點面向省部級及以上示範中心,以及整合成效明顯且具備良好人員條件和場地環境的實驗室;鼓勵多實驗室聯合申報。
2.實驗條件建設一般項目:面向各類實驗室,具備良好的項目實施條件,實驗室建設預期效益顯著。
3.安全條件建設項目:重點面向安全條件亟需改善,且預期效益顯著的學院。
(三)資助額度
實驗條件建設重點項目每項年度資助400-600萬元,三年總額度不得超過1600萬元。
實驗條件建設一般項目每項年度資助200-300萬元,三年總額度不得超過700萬元。
安全條件建設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300萬元。
三、申報要求
1.學院/直屬單位成立“實驗室品質提升工程”工作組進行統籌規劃,協調各項目負責人填寫“實驗室品質提升工程”項目申報書(見附件1)、分年度建設清單(見附件2)。相關專業負責人組織“實驗室品質提升工程”方案論證。各單位組織評審後,對同意申報項目填寫項目申報排序表(見附件3)。
2.分年度執行的項目須明确分年度實施規劃和績效考核目标(詳見申報書),項目實行中期檢查和目标考核,對完成建設計劃、成效顯著的項目單位,在下一年度建設中予以持續重點支持;對項目實施不力的單位,減小支持力度或中止資助。
3.2020年已通過校内評審但未立項執行的項目,若内容無變動則無須再次申報,且不占用項目申報指标,但須在項目申報排序表(附件3)中列明,并參加學校組織的專家評審。
四、時間安排
(一)申報時間
1. 2021年4月10日前,各學院/直屬單位編寫申報相關資料,填寫《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實驗室品質提升工程”建設項目申報書》(附件1)、分年度建設清單(附件2)及項目申報排序表(附件3)。
2. 2021年4月11日17:00前由各單位統一報送至國有資産管理處實驗室管理科(明故宮校區綜合樓326室)。申報書及附件需提交紙質文檔1份(簽字并蓋章)。
(二)評審時間
1.2021年4月12日至4月19日,國有資産管理處組織項目初審。
2.2021年5月21日前,國有資産管理處組織校内外專家對各申報項目開展答辯評審,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殷靜燕
聯系電話:84892765
電子信箱:yinjy@nuaa.edu.cn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實驗室品質提升工程建設項目申報書.docx
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實驗室品質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分年度建設清單.xlsx
附件3: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實驗室品質提升工程建設項目申報排序表.docx
國有資産管理處
2021年3月5日